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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該死的邏輯證明
作者:佚名 時間:2001-11-13 字體:[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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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廣告是一個由來已久的話題,我不想就此文寫得學(xué)術(shù)化,要不然不管此文寫得有多頭頭是道,也是一篇將問題復(fù)雜化的垃圾文章。正如明星廣告中不得一本正經(jīng)地表演一樣,此篇文章不可寫的中規(guī)中矩,誰叫這是一篇關(guān)于廣告的文章呢?
一、明星該不該死?
明星該死嗎?明星要是死了,我們在哪兒去找明星來做廣告。
明星不該死嗎?明星要是沒死,為什么廣告中的明星只是成了一種擺設(shè)?
做廣告一定要用明星嗎?這時一個終極性的問題,似乎用明星做廣告已經(jīng)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行規(guī)。誰的廣告中沒有明星,誰的廣告就死得很難看,誰的廣告中有明星,誰的廣告就活得很瀟灑。做廣告就一定是做明星廣告,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廣告的本能。
明星的確很吸引人,就算他們本是無名之輩,會一些雕蟲小技,懂一點三腳貓的工夫也罷,所謂的名氣也只不過是不懂事的媒體吹出來的也罷。但是無可否認(rèn)的是要是突然有一個明星掉在我的面前,如果掉的時候,考慮到我是個男的話,恰好是個女明星。我發(fā)誓我在那個時候肯定身不由己地變成一個土人,因為不管我在背后說過她多少壞話,她的光彩還是會讓我目瞪口呆,不知所措。而在我現(xiàn)實生活中,我一直認(rèn)為非常漂亮的人會在那個時刻變得丑不堪言,俗不可耐;蚴沁M而言之,讓現(xiàn)實中漂亮得女子走到了媒體上去,我敢保證所有觀眾都會為她的外表而起反應(yīng),輕者鄒鄒眉頭,重者大聲漫罵。這只是證明女明星對我有多大的魅力,假如我是個女子的話,我同樣能夠證明男明星的魅力。
總而言之,明星是有魅力的,尋常人卻是沒有。但是這其中有一個讓人痛苦得發(fā)指的悖論,明星肯定是出自常人,明星卻又不是常人;如果明星不是常人,那么就是與常人不是同一個人種,也就是說,明星是天生的。但是這個結(jié)論不但是唯心的,而且也是與達(dá)爾文的“進化論”相矛盾。
其實,實質(zhì)性的悖論卻并非如此。我說過,明星出現(xiàn)在我的眼前,我會不知所措。但是明星卻從來不單獨地出現(xiàn)在我的面前,而且更不可能單獨地出現(xiàn)在每一個人的面前,只好選用媒體,讓我們可以看到她很多我們想看的。但是由于現(xiàn)在并沒有全息媒體出現(xiàn),所以我們不可能為了只是看一看畫中人,就會出現(xiàn)不知所措的現(xiàn)象,F(xiàn)在克隆鬧得這么兇,如果把每一個人喜歡的明星都克隆一個放在家里,但是這其中卻會出現(xiàn)另兩個悖論。一是明星是少數(shù)人,明星克隆得多了,明星就不是明星了,既然沒有明星了,出錢克隆明星的人會發(fā)現(xiàn)他們克隆了一個不中用的東西。另一個是明星都克隆出來,明星的人數(shù)會超過常人,那么依據(jù)多少論,明星會成了常人,常人會成了明星。
因為悖論如此,所以媒體上的明星不可能對常人有任何的魅力可言,當(dāng)然也就沒有了吸引力。既然如此,媒體上的明星廣告也就沒有吸引力了。那么明星就沒得廣告做了,那么明星就會出現(xiàn)麻煩,因為有人統(tǒng)計出明星做一次廣告所得的孔方兄是一個常人100-200年的收入,加之明星大手大腳慣了,一下子失去了主要的收入來源,就會入不敷出,最終只好餓死了事。這說明明星壓根兒不該活在這個世上,要不讓人家白忙活一場,還是該死。
真可惜!
二、凡事不能太絕對
如上所述,我們已經(jīng)成功證明了明星該死,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們或她們做的廣告沒有人去看。由此推論,所有的明星廣告都沒有吸引力,也就是說所有的明星都該死。但是任何事情都得有個例外,為了找出這個例外,不妨先設(shè)定幾個條件。一是時間條件為“最近或這一兩年里”,二是地點條件為“中國或是有中國媒體的地方”,三是范圍條件“我們能看到的或是人們知道的”。用非常地道的邏輯,我們所找出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朱茵。為什么是朱茵,而不是別人呢?原因很簡單朱茵前無古人,后無來者地成功地做了EPSON的代言人。她的形象讓EPSON那種機器的神奇表現(xiàn)得出神入化,我們從中知道了那種機器似乎可以讓一個好姑娘再生。在此,我或是任何人都沒有比要對那個明星廣告說什么了,要不會出現(xiàn)辭不達(dá)意的尷尬。
為什么這個明星廣告做得如此的好?朱茵本沒有多大的吸引力,卻不但把EPSON做出了名,還把朱茵本人也做出了名。如果我說,朱茵是我的夢中情人,EPSON是我的夢中打印機,誰也不會反對,如果誰反對了,不是說明我錯了,而是那個反對的人,不正常。
我想這其中的原因在于朱茵梳了一個COOL的發(fā)型,穿了一件COOL的衣服,表現(xiàn)出一種COOL的神情。換言之,朱茵是對自己做了很大的改變,這種改變讓人一看就覺得有意思,所以人們也就覺得EPSON那種機器有點味道,所以也就認(rèn)同了那個明星廣告,所以我也在這兒為那個明星廣告作書立傳了。這個明星廣告的地位可以說成是廣告中的《大話西游》,也就是說,這個明星廣告是一次明星廣告的革命。怎么說呢?我們知道朱茵在其中通過改變得自己的形象而使她本人的明星氣少了許多,這有三大好處。一是減少了觀眾只是看看明星而已的份量;二是將EPSON的特質(zhì)形象化;三是減少了做廣告之嫌(因為看起不像是朱茵在那兒叫賣)。
有人將這歸為明星和廣告產(chǎn)品對路,我想說這不是的。如果是的話朱茵也成了EPSON的代言人,因為朱茵是個女子,即使?jié)鈯y艷抹出來也只是個美女而已,而美女天底下有的是,美女廣告更是數(shù)不勝數(shù),但是事到如今誰又?jǐn)?shù)得出10個美女廣告。朱茵與EPSON的成功結(jié)合是以EPSON為體,朱茵為用,朱茵是成了EPSON的載體,而非一個俗不可耐的叫賣人。而之所以說,其他明星廣告死了,就因為那些廣告只是讓明星在廣告作一個十分丑陋的叫賣人。
真可惜!
三、例外不能開后門
如上所述,除了朱茵外,所有的明星和明星廣告都給我證明了死了,而且用的沒有商量的邏輯。有很多讀者或許會為此而憤憤不平,但是死去的人不可能再復(fù)活。不過,這兒我有一個好消息告訴喜歡那個名字叫趙薇的明星的人,趙薇只死了一半,話得從頭說起。
趙薇因《還珠格格》而出名,并為天下很多人所喜歡,雖然我不喜歡她,還常在背后說她的壞話。趙薇出名后很多商家都找她拍廣告,她也拍了不少的廣告。
不過我得說,那些廣告絕大部分要么是以“還珠格格”的形象故技重演地叫賣,要么是以“小燕子”的大眼睛叫賣,很沒有吸引力。我本來想以這些事例將趙薇證明死了了事,但是越薇卻成功地做了一個明星廣告,那是為廈新DVD做的。其中成功的道理與朱茵一樣。如果趙薇在她的下一個廣告中不再做一個下三流的叫賣人,她便可以同朱茵一樣活得好看了。
除此之外,我再也不能證明誰該活了。為什么呢?我們不妨以無立場的角度來看一看一些明星廣告的嘴臉。在這里我們發(fā)一個誓,誰也不得將蓋中蓋廣告和腦白金廣告作為這次論題的例子。那我們就開始吧!梁朝偉和張曼玉做的什么酒廣告只不過是做重溫花樣年華,廣告要的是創(chuàng)意,不是重復(fù),所以梁朝偉和張曼玉死了,大家不要為他們傷心。同樣的道理,章子怡和鄭伊健死了。在百事可樂的世紀(jì)陣營中,瑞奇馬丁和珍尼杰克遜因為一是外國人不好將其證明死,二是他們努力張大嘴巴,用狂喜表現(xiàn)出了百事可樂的一些特點,所以他們可以不死。但是郭富城必須死,他在百事可樂中用他那恨人的泡泡眼擺酷還算是初犯,但又在為富士做廣告又犯了同樣的錯。其實大家不必傷心,郭富城就那德性,老是那樣恨人入骨。王菲也必須死,百事可樂中,她賣唱似的,畫了一個小花臉,酷得不行。陳慧琳也是用一雙沒任何表情的眼睛看著人,還是把她證明死了吧。可口可樂中的明星更是不可活,也讓那個小帥哥去死吧。
趙本山、陳佩斯、李湘、濮存昕、劉德華、關(guān)芝琳、鞏俐、伏明霞……,陳朱茵和趙薇外,所有在廣告中沒有出色表演的明星都是為我所證明而死。我是一個大屠夫吧?當(dāng)然我不是,但是市場競爭如此之激烈,廣告費如此高,誰都應(yīng)把錢用在刀口上,用不著在死人上將錢打了水漂。
誰愿意看著那么多的明星紛紛死去,但是誰又愿意因此而做出一些垃圾廣告或是忍受垃圾廣告呢?
救那些明星,讓他們不死的辦法是有的。一種辦法是他們不再拍明星廣告,但這種方法過于殘酷。最好的一種辦法是學(xué)學(xué)朱茵的明星廣告,這里綜上所述提出以明星廣告的十條原則:
1、任何明星不得在廣告中恨人;
2、任何明星不得在廣告中扮酷;
3、任何明星不得在廣告傻瞪人;
4、任何明星須以朱茵為模樣;
5、任何明星做廣告時須穿專門的廣告裝;
6、任何明星不得在廣告中叫賣;
7、任何明星都不得在廣告中擺架子;
8、任何明星做廣告時都不得三心二意;
9、任何明星須得忠實于廣告中的商品;
10、任何明星做廣告時須得忘記自己以前的形象。
以上十條原則從即日起實行,任何明星以此作為拍廣告的信條便可長命百歲。